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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基本資料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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★商品名:天喜牌倍田19型 產品名稱:倍田牌復配甜味劑19 型號:BT-19 本品按照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》及補充規定的品種、應用分類、使用范圍、最大使用量、殘留量等科學組方,并且按照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復配食品添加劑通則GB26687》精心配制而成。本品已經通過食品生產許可,保障食品安全。用戶按照本說明的用法用量生產制作的冷凍飲品(03.04食用冰除外) (食品分類號:03.0)、冷凍水果 (食品分類號:04.01.02.01)、水果干類 (食品分類號:04.01.02.02)、醋、油或鹽漬水果(食品分類號:04.01.02.03)、水果罐頭 (食品分類號:04.01.02.04)、果醬 (食品分類號:04.01.02.05)、果泥(食品分類號:04.01.02.06)、除04.01.02.05外的果醬(如印度酸辣醬) (食品分類號:04.01.02.07)、蜜餞涼果(食品分類號:04.01.02.08)、裝飾性果蔬(食品分類號:04.01.02.09)、水果甜品,包括果味液體甜品(食品分類號:04.01.02.10 )、發酵的水果制品(食品分類號:04.01.02.11)、煮熟的或油炸的水果(食品分類號:04.01.02.12)、可可 制 品、巧 克 力 和 巧 克 力 制 品 (包括代可可 脂 巧 克 力 及 制 品)以及糖果(食品分類號:05.02糖果除外)(食品分類號:05.0)、即食谷物,包括碾軋燕麥(片) (食品分類號:06.06)、焙烤食品(食品分類號:07.0)、焙烤食品餡料及其表面用掛漿(食品分類號:07.04)、其他蛋制品(食品分類號:10.04)、餐桌甜味料(食品分類號:11.04)、調味糖漿(食品分類號:11.05)、復合調味料(食品分類號:12.10)、果凍(食品分類號:16.01)既不會超標也不會超量。
★配料表:赤蘚糖醇、木糖醇、紐甜、麥芽糊精。
★應用范圍:冷凍飲品(03.04食用冰除外) (食品分類號:03.0)、冷凍水果 (食品分類號:04.01.02.01)、水果干類 (食品分類號:04.01.02.02)、醋、油或鹽漬水果(食品分類號:04.01.02.03)、水果罐頭 (食品分類號:04.01.02.04)、果醬 (食品分類號:04.01.02.05)、果泥(食品分類號:04.01.02.06)、除04.01.02.05外的果醬(如印度酸辣醬) (食品分類號:04.01.02.07)、蜜餞涼果(食品分類號:04.01.02.08)、裝飾性果蔬(食品分類號:04.01.02.09)、水果甜品,包括果味液體甜品(食品分類號:04.01.02.10 )、發酵的水果制品(食品分類號:04.01.02.11)、煮熟的或油炸的水果(食品分類號:04.01.02.12)、可可 制 品、巧 克 力 和 巧 克 力 制 品 (包括代可可 脂 巧 克 力 及 制 品)以及糖果(食品分類號:05.02糖果除外)(食品分類號:05.0)、即食谷物,包括碾軋燕麥(片) (食品分類號:06.06)、焙烤食品(食品分類號:07.0)、焙烤食品餡料及其表面用掛漿(食品分類號:07.04)、其他蛋制品(食品分類號:10.04)、餐桌甜味料(食品分類號:11.04)、調味糖漿(食品分類號:11.05)、復合調味料(食品分類號:12.10)、果凍(食品分類號:16.01)。
★功能作用: 本品用于冰淇淋、青梅干、香蕉干、黃桃罐頭、果醬、枇杷糕、蜜餞涼果、水果甜品、糖果、水果餡、面包、月餅、餐桌甜味料、調味糖漿、西紅柿醬、果凍、甘草金桔等食品,起到增加甜味、改善醇厚感等作用。本品適用于:冷凍飲品(03.04食用冰除外) 、冷凍水果、水果干類 、醋、油或鹽漬水果、水果罐頭、果醬、果泥、除04.01.02.05外的果醬(如印度酸辣醬)、蜜餞涼果、裝飾性果蔬、水果甜品,包括果味液體甜品、發酵的水果制品、煮熟的或油炸的水果、可可 制 品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 (包括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制 品)以及糖果(食品分類號:05.02糖果除外)、即食谷物,包括碾軋燕麥(片)、焙烤食品、焙烤食品餡料及其表面用掛漿、其他蛋制品、餐桌甜味料、調味糖漿、復合調味料、果凍。
★最大使用量:5g/kg(以成品計算)。
★使用方法:1.將本品加入食品原料中;2.將本品與輔料混合使用。
★溫馨提示:理論計算5克本品甜度約相當于480克白糖甜度,實際甜度以產品實物測量為準。
★注意事項:1.本品非零售。本品僅提供給生產經營者,不提供給消費者直接使用。2.本品只能添加到食品中,不能直接食用。謹防兒童誤食!3.對配料表中成分過敏者,請勿接觸本品。4.在使用本品過程中,操作者應做好防護措施,避免濺入眼中。5.購買本品后必須先進行少量試用,達到滿意效果后再大量應用。
【違禁詞聲明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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